~~~~~~~~~~~~~~~~~~~~~~~~~~~~~~~~~~~~~~~~~~~~~~~~~~~~~~~~~~~~~~~~~~~~~~~~~~~~ 农民想要“李自成”?----当前农村社会稳定的问题 白沙洲   九十年代末进行的一项农民调查说:目前农民最担心的两个问题,一是负担太 重,二是缺乏安全感。(《当前农村社会稳定的问题与对策》,首都“百名博士百 村行”专题报告,《中国农村经济》1997年第3期)“负担太重”说的是农民 的财产权利没有保障,“缺乏安全感”则说的是农民没有最基本的人身自由。   不受任意逮捕,人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人格不受侮辱、诽谤和诬告,都构成 人身自由的内容,这里与农民的“安全感”相关的人身自由,主要是指“禁止非法 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在目前的中国农村,大量 的侵犯农民人身自由的事件都属于这一范畴,例子俯拾即是。 ⊙ 视农民为“刁民”,整治无所不用其极   1994年7月,罗奇芽从部队回到湖南耒阳老家,向镇政府询问现役军人优 抚费的发放问题,镇党委书记段人俊、副镇长曹泽桓一伙人不分青红皂白对其进行 毒打。第二天,罗奇芽的六哥带他到镇政府评理,段、曹二人先将兄弟俩铐在篮球 架上,剥掉衣服,严刑拷打,后又把他们关进一间装有铁门、灌有积水,仅高一米 半的“水牢”;这还不够,他们又对罗奇芽兄弟二人刑讯逼供,用铁钉刺入罗奇芽 的耳朵,用钥匙将罗奇芽双手的六个指缝钻得稀烂。镇里还纠集人众对罗奇芽的父 母、大哥、三哥进行抄家,打、砸、抢样样干绝,把好好的三个家搞得一团糟。( 《湖南省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同庆:我的自叙》,张驰、黄建良撰文,《检察日 报》,1999年11月30日)   湖南桃江县委政策研究室两位研究人员,用“触目惊心”四字来形容目前农村 侵犯农民人身自由的现象。他们调查发现,某县24个乡镇都发生过这种“侵权” 行为,全县有62%的村有“侵权”问题,某乡共有36个行政村,村村都发生过 类似事件。1997年元月至1998年8月一年半的时间内,某县检察机关收到 控告农村基层干部“侵权”信件127件。这些信件或者控告农民人格被侮辱,或 者控告农民被捆绑、吊打、踩杠、罚跪、火烤、警棒击打、戴上铐子,还有的被挂 上水泥牌子游街示众等等。1998年2月某乡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与该乡治 安队负责人一道,借惩治“刁民”为由,采取非法关押、捆绑吊打、火烤、踩杠等 办法,伤害群众10余人。该乡某村18岁以上的19名男性公民,竟有9人被非 法拘禁过。(胡文凯、胡国辉“《农村基层行政中”侵权“现象的思考》,《人大 研究》,1999年第2期)   胡文凯、胡国辉的研究也指出,所有这些“触目惊心”的粗暴侵权行为,都是 乡村政府的干部干的,尤其是那些能够动用暴力工具的乡村干部干的,或者 是听命于这些乡村干部的治安队员干的。他们提供的某县100件来自基层的控告 信件的统计结果表明,有“侵权”问题的农村基层干部共计110人,其中副乡级 以上干部18人,一般国家干部27人,治安队员和聘用人员40人,公安、司法 干部18人,村干部7人。(胡文凯等:《农村基层行政中“侵权”现象的思考》 ,《人大研究》,1999年第2期)   二百多年前的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说,政府的存在,在于保护人的自然 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而在中国农村 ,侵犯农民人身自由,让农民觉得没有安全感的不是别人,正是政府。即使 官方主办的杂志,对这种“政府”提出尖锐批评:“一些地方官员、执法部门,‘ 天高皇帝远’,‘我的话就是法’,屁股再脏,也有恃无恐,而平头百姓呢,若对 他们的‘土政策’有所违拗,随时会给你戴上‘扰乱社会秩序’、‘妨碍执行公务 ’之类的帽子,不明不白地就将你治了。(苏北:《你懂多少法?》《半月谈》1 999年第3期)一位叫吴留锁的农民,司法机关无法证明对他的杀人指控,但却 不肯放人,将其长期羁押,从30岁一直关押到44岁。(《法律与生活》,19 98年第1期) ⊙ “政府”成为一大暴力来源   现今,的乡村政府并不向农民提供自由、安全等公共职能,用河南开封 一个乡镇党委书记的话说,现在的农村基层政府是一个“整天忙于落实来自上面的 各项任务,忙于向农民“要钱,要粮,要命”(曹锦清关于土地家庭承包制现状与 问题之调查,《中国与世界》电子杂志),1998年第四期)的“三要政府”, 那些替政府跑褪的乡村干部因此变成了“三要干部”。这个“三要”对农民来说, 几乎是不容商量、不许讨价还价的。而且,在“政治承包制”的压力之下,农村各 级干部必须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保证按时、按量完成三大任务。于是,一些乡、 镇政府的领导开始“指使公安干部参与乡统筹、村提留款的收取,有的到农民家里 强拿财务,有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随意打人,有的动辄抓人关人,以致近两年涉 及里面负担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黄延信:《农民负担过重的制度性根源与对 策》,《中国农村经济》,1994年第5期,第40页。)“提留统筹,计划生 育罚款,不管农户有什么困难,推行计划种植,变动土地承包,不管农民有什么意 愿,一律强行到位,稍有不从,便要动点粗的,来点硬;遇有干群矛盾,往往不由 分说,便将农民请进‘学习班’,去蹲‘小黑屋’,甚至动用专政工具,非法拘禁 ,滥施酷刑。有含冤者惊呼:‘拳头政府管百姓,王法哪里去了’”(苏北:《你 懂多少法》,《半月谈》1999年第三期)   1989年10月国务院研究室编印的一份题为《农村贯彻十三届四中全会精 神后的一些情况》的材料中反映,湖南冷水滩市牛角坝乡对欠交定购粮的“钉子户 ”挂牌游街示众。道县详林铺去召开万人大会,将5名多年欠交定购粮的“钉子户 ”,拉到主席台上公开亮相。岳阳县西塘村农民刘学义,去年因灾欠交提留款60 元,今年新摊上交款101·96元,乡政府规定所有上交款、定购粮必须在8月 20日前完成,而刘只完成了定购,未完成上交款;8月21日,乡负责同志带领 干部到他家装走稻谷6麻袋,双方为此发生争吵,乡干部便把他捆绑起来押到乡政 府,并于次日召开万人大会进行批斗,同时被批斗的共有8人。(余国耀:《一九 八九年的中国农村》,《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194-195页,中央文 献出版社1999年版)   “三要”政府加“政治承包制”,使农村干部上下沆瀣一气,形成对付农民的 各级政府同盟。每当基层发生农民人身自由被剥夺的情形,农村基层党政机关往往 互相包庇。1999年,山东临朐县临朐镇月庄村村民,因村委会换届选举不民主 、出卖耕地建私房、财务不公开等问题,多次到镇、县两级政府上访告状,镇、县 两级政府不但不督促该村纠正错误,反而替该村支部书记李安兴开脱,4月5日该 县出动公安干警抓走3名上访群众,4月6日又出动30多名公安干警和9辆警车 ,在村支部书记李安兴的带领下,在村里到处抓人。(王华兴:《村务真正向百姓 公开》,《人民日报》,1999年8月4日第12版) ⊙ 警察祸害甚于匪   按照国家功能的定义,警察部门被赋予的所谓“暴力”,是用来为老百姓提供 “安全”的。但在今天的中国,警察功能已经异化为乡村安全的一大祸害。   1997年7月19日,一个流浪的前乡村女教师刘桂文突然被黑龙江呼兰县 许堡派出所叫去,逼迫她承认与村上几十个男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个弱女子在 辱骂、拳脚、电棍夹击下,胡乱在派出所提供的名单上认下了十来个人。随后,这 个派出所以“卖淫嫖娼”名义对辖区的五、六十个农民每人罚款500到4000 元。警察和治安联防队员先对这些人吓唬一阵,说刘老师已经认了,交罚款吧,让 家里尽快垫兑5000元钱。第二天早上,交不上钱的人,被罚“坐飞机”。一个 农民回忆说,警察交给他一截塑料管子,要他看谁“坐飞机”做得不好就打谁,否 则打他自己;随后,被警察胡乱抓来的农民被带到院子里,一根绳子贴着内裤将他 们串起来,再逼迫女教师刘桂文牵着绳子绕圈跑步半个多小时。        1998年2月,呼兰县周化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裴英军的亲属未能选上 ,裴便开列了一个40名卖淫嫖娼的“黑名单”,交给许堡派出所。当天夜里,“ 黑名单”上的卖淫女王淑云被派出所民警和治安联防员“从被窝中拽出”,铐着双 手带到派出所,王淑云在副所长周广才、治安联防员常大权的“开导”下,按名单 提供了一长串人名。2月19日,在被留滞40多个小时后,王淑云交完罚款回家 。被王淑云胡乱供出来的嫖娼成员、副村长裴胜利说:“2月16日夜里,我被连 骗带抓弄到派出所,扔进又黑又小的留滞室,已经有几位村民在里面。这时,我才 知道被抓来,是说大伙都与王淑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说是王已经承认。我不认, 坚持要与王对质。后来,副所长周广才和治安联防员常大权审我时,看到王,她披 头散发地坐在铁椅上,带着手铐,脸上都是伤。我喝问,咱俩到底有没有事?王看 着我,足足有三四分钟没说话。这时,常大权用电棍点着她的胳膊说:‘按你交待 的说。’王浑身抖着,这才低着头说个‘有’字。”   据采访的记者了解,类似许堡派出所的这种假“卖淫嫖娼”罚款事件,在许堡 乡其他六、七个村子都有存在。许堡派出所所长付文广自己也承认,之所以这样做 ,只是为了“弥补经费不足”。呼兰县公安局局长高文华证实,许堡派出所通过这 种方式罚得近10万元,而据记者证实,实际罚款数为15·7万元。(董时文: 《以扫黄为名敲榨农民》,《中国青年报》,1998年7月17日)    另一件披露出来的加令人发指的警察暴行事件,发生在广东省普宁市。一个派 出所的六名警察,未经人任何法律程序,便将四名农民枪毙,然后,当地公安部门 向新闻机构编造谎言,普宁电视台于1997年8月9日在新闻报道中说:“8月 7日下午5时许,四名歹徒持枪窜入东西南村一村民家并抢去家中财物,我民警迅 速出击抓获歹徒。在押解途中,4名歹徒撞开车门脱逃,公安民警在鸣枪无效情况 下开枪击毙4名歹徒”。经广东省公安厅查明,这是一起被7名警察隐瞒了一年之 久的杀人案。8月7日下午4点左右,占陇镇村民陈广丰,到东西南村找陈某追讨 欠款,陈某反而报案称陈广丰等人持枪勒索。占陇派出所副所长罗国斌及警察方辉 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6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对陈广丰家进行 搜查,并不由分说把陈广丰,及正在陈家喝茶谈事的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3名 村民一同抓走,罗国斌只与派出所另一副所长黄石武商量后,即决定将陈广丰四人 击毙。经技术鉴定,陈广丰身上共有17处枪弹创口,其他三人身上也是弹创累累 。(《广州日报》,1999年1月27日) ⊙ 超级组合:书记加警察   在农村,书记就是国王,而警察则是国王的带刀侍卫。书记加警察这种横暴权 力组合,揭示出了如今政府治理乡村的最大奥妙。   1994年秋天,安徽巢湖槐林镇政府决定在前柳行政村征地建造一个窑轮厂 。这个村共有耕地126亩,一下要被征去70亩,人均耕地就剩下0·3亩。如 此征地,农民活路在哪?村民们没有想到的是,政府不考虑这个村二百来人的死活 ,推土机就开来了。农民当然不同意,有的干脆躺在田里,不让推土机过。行政村 主任沈金泉开始向农民喊叫:“谁敢阻拦,今天就用推土机把谁碾死。搞死几个老 百姓算什么?”这个应该是农民选出来的村头说:“田是的,我有权给任何 人。农民就谁也别再找我,找到北京也没用,我们都是。”   窑厂终于建成了。村民为了抗旱,在本村的水塘里放了水,窑厂厂长一口咬定 水放进了窑厂的征地,告到派出所。邹所长带着七、八个治安队员,开着警车,拿 着电棍,直接闯进村民代表周逢宜的家,不容分说,就要拷人,周说:“大家从塘 里放水时我正在收水电费,根本不关我的事。再说水塘毕竟是村里的,为什么自己 的水塘自己不能用?”周逢宜80多岁的祖母给邹所长跪下哀求道:“做点好事, 给俺们村一口饭吃啊!”   如果农民告状呢?广州市白云区郊区唐阁村有数千人家,十年未开村委会,二 百四十亩耕地出租的大事,都由村委一手包办。农民把状告到了中央、全国人 大常委会。但最后,有六位参与请愿的农民以“以扰乱社会秩序”被判刑。199 7年,四川遂宁河边镇2000多位农民不堪负担沉重,状告县乡政府,当地各级 政府的架式,完全是一个书记警察大动员,齐心协力斗农民。一位农民是这样回忆 的:“10月30日上午,村支部书记在广播里通知在唐书永家开会,说遂宁中院 来人了,来解决问题来了,我信以为真,到会场一看,原来是一场骗局。在场有县 政法委杨书记,县公安局局长黄天茂,镇党委书记刘尚全,镇长陈大志,镇派出所 所长郭辉等20人。镇委书记刘尚全说:钱该退的已退了,干部该调整的已调整了 ,你们要全部撤诉。我一听很气愤,因为根本就没有退钱,就先退出会场。黄天茂 问我哪里去,我说种麦子,黄天茂说扰乱会场,把他抓起来!河边镇派出所的唐光 前踢了我一脚,几个人把我的手反起来,押送到八里办事处,又有人打了我两耳光 ,把我打昏了,他们强迫我在他们事先打印好的撤诉申请上盖了手印,他们没有放 我,而是把我运到镇派出所关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刘尚全说今天放你一马,回 去让大家撤诉,黄天茂说下午5点以前把撤诉的手续送来,如果办不到,马上可以 把你弄去坐牢,马上可以宣布。在这种威胁下,想到家里有两个小孩没人照顾,妻 子在北京上访未归,地方干旱几个月,吃水都困难,又是农忙,只有含着泪水,走 家串户劝人撤诉。”(沈颢等:《为了吃饭的权利——国内最大规模的行政诉讼案 的调查》,《南方周末》1998年2月20日)   辽宁省宁陵县孔集县8位村民,97年7月检举该乡党委书记任伟等官员,乱 花公款大吃大喝及贪污购粮款,后来这个任伟升任县公安局长,马上派出百名公安 ,逮捕8名村民,进行毒打,60岁的柴月廷跪在地上,公安逼他14岁的孙子用 皮带抽他,其孙拒绝也被公安毒打;8人中有5人关押一个月后释放,另外3人则 以“妨害公务”被逮捕。(《世界日报》,1998年11月14日A7版)   书记横,警察坏。一旦农民被逼急了起来“闹事”,打击的目标往往党政机构 和派出所。1996年8月底9月初,湖南祁东数万农民暴动时,不仅冲击了镇政 府,也炸毁了镇派出所,一度成为农民阶下囚的不仅有镇党委负责人,还有派出所 所长。 ⊙ 地痞村霸没人敢惹   甘肃天水市平南乡瓦资村有个远近闻名的村霸,名叫刘小洲,横行乡里多年, 直到杀人被判死刑,其行径足以见出今日中国农村的恶人当道。他的那个村庄,有 200多户人家,1000多口人,但从党支部、村委会、治保组织,到派出所, 居然都对他无可奈何,老百姓提他的名字就脊梁骨发凉。这个村子里无人养鸡,因 为此人见鸡就打,几年来,村里约有百余只鸡被他吃光了。若仅仅把鸡打光吃光, 这个村霸还仅仅属于偷鸡摸狗之列,老百姓害怕也是有限的,可他杀鸡之余,还打 人,在村庄里,没有他不敢打的人、杀的人。村主任刘其拜的肋骨被他打断了几根 。那些平日里对农民吆五喝六的村干部对记者说:每年村上收土地提留款,与刘小 洲关系好的,我们都不敢要,要了他就拿枪瞄着打!在瓦资村,村中妇女,不管老 少、结婚与否,只要被刘小洲看上,就得跟他睡觉,敢说个不字就掏出刀子说话。 即使男人在家也得给他让出老婆,不答应轻则挨打重则挨捅。据说被刘小洲施暴凌 辱的本村和邻村妇女多达五六十人,大到五十多岁,小到十四、五岁,然而被凌辱 的妇女居然忍气吞声、不敢声张。不少做丈夫的,明知妻子被欺辱,却装聋作哑, 不敢吭声。某日,在光天化日之下,刘小洲杀了两条人命,其中一个是两岁的小孩 。刘小洲杀人后,被害人的爷爷焦灼找村支书报案,这位当家人却心急火燎地对报 案人说:“我不敢与你去乡上,刘小洲杀人哩!你自己超小路绕道到乡派出所去吧 。”   《检察日报》的一则报道说,河南滑县一个县就查出168名地痞村霸。这些 地痞村霸以强欺弱、敲诈勒索、侮辱妇女、行凶打人。有的农户不甘受欺逃离他乡 ;有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因受地痞村霸的严重干扰,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张发 世:《滑县:除恶声势浩大治安明显好转》,《检察日报》1999年7月10日 )中国一共有2135个县长,这样算下来,农村到底有多少地痞村霸呢?80年 代以来,类似象刘小洲这样的流氓恶棍在农村的犯罪率和重大刑事案件的百分比都 超过城市,1982至1989年,城市刑事案件立案率均增长率为5·06%, 农民为14·38%,是城市增长速度的273%。同一时期,全国重大刑事案件 上升4·2倍,而农村上升了5倍。(余红等《当代农村五大社会问题》,江西人 民出版社1995版)人们在惊叹刘小洲不可一世的同时,必然也在纳闷:政府哪 里去了呢? ⊙ 黑道、宗族取代政府   政府形同虚设,乃是中国基层社会解体的标志之一,与此相伴的另一面,则是 黑社会和宗族势力的增长。“面对越来越繁杂的农村工作,竟有乡镇着意将一些劣 迹斑斑、多有前科的地痞安插进各种名目的执法‘小分队’,美其名曰‘以毒攻毒 ’(苏北:《你懂多少法》?《半月谈》1999年第3期)某乡党委书记为了加 大上交款力度,亲自到派出所摸底,向派出所长要去了乡里黑道上最有实力的重量 级人物的名单。村里有名的烂崽“老黑”(判刑8年刚刚刑满回家)等8人,一夜 之间成为黑道红人,荣调乡政府“欠收队”,号称“收欠八大金刚”。1998年 元月,某镇政府批准成立该镇城管中队,镇长亲自提名该镇黑社会头子张某某担任 队长,理由是该同志黑帮朋友多、势力大、吃得开,是队长的合适人选。抓执法的 副书记第一个表态赞同,并建议该中队其他人员由队长自己挑选,结果张的狐朋狗 友13人解决了劳动就业,并神奇地穿上了警服,佩上了警械。(胡小革,《黑社 会势力人员缘何吃香》,《杂文报》1999年4月30日)   另外一个威胁农民安全的因素是宗族的械斗。1990年2月13日至18日 ,台州地区天台县苍山区两个宗族因山林水利发生纠纷,迅速发展成7个乡43个 村“王、汤、戴、奚”与“许、鲍、周、余”两类宗族同盟5000余群众卷入的 大规模械斗。(余红等《当代农村五大社会问题》,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 )广西1986年农村中各种纠纷61620起,其中很大一部分转化为械斗,造 成村与村、族与族、农民与国家执法人员的冲突,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 伤亡。(李秋洪:《中国农民的心理世界》,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年版)   在黑社会与地痞流氓面前,农民是受欺凌的社会集团;在家族与宗族面前,农 民是单个个体,是渺小的成员分子。每当这些情形出现的时候,农民需要政府,也 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这个时候,政府在哪里呢?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 革后,政府应当履行的乡村社会职能旁落,家族、宗族组织、黑社会、地痞流氓力 量等非正式权力乘机出来填补空白,使不少农民不得不依附非正式组织的保护。平 时政府向农民“要粮、要钱、要命”,当农民需要政府提供保护义责任时,政府却 找不到了。这种现象不奇怪吗?   1992年,一项对农民进行农村“最需要什么?”的问卷调查收上来,农民 在问卷上赫然写着“李自成”三个大字。(欧阳斌:《昊昊青天岂能容——农民负 担问题特写》,《乡镇论坛》,1993年第8期)无可否认的是,苛捐杂税、农 民负担过重、乡村干部的大面积腐败、农村社会压力型体制,导致了农民与国家关 系的空前危机。一位民政部官员不无忧虑地说:“在相当多的地区,近十年来的干 群众关系是建国以来最紧张的时期,农民对基层干部的不满,甚至超过了大跃进之 后的‘经济困难时期’。”(汤晋苏:《农村中潜伏的危机不可忽视》,《地方政 治与行政》,1989年第3期)